近日,交通運輸部關于浙江省開展構筑現代綜合立體交通網絡等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工作的意見發布,原則同意浙江省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實施方案,其中提及鼓勵浙江省探索開展氫燃料電池汽車應用。
交通強國建設浙江省試點任務要點共發布12個任務要點,在綠色交通發展方面提出。
▋試點單位為: 浙江省交通運輸廳,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湖州市交通運輸局,安吉縣交通運輸局、嘉善縣交通運輸局。 ▋試點內容及實施路徑 1.大力推進車輛裝備清潔能源利用。推廣使用清潔能源車輛,推進城市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車、出租車、輕型物流配送車逐步實現清潔能源(含新能源)化,推動港口、機場、物流園區等新增和更新作業車輛采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加快推動老舊營運車輛淘汰更新。探索建立機動車排放檢測與強制維修制度,研究推動二類及以上維修企業中加入超標排放定點維修治理站,嚴厲打擊清理不按規定備案經營的維修企業。加強道路運輸企業監管,建立柴油貨車用車大戶和重點監管對象清單制度。 2.全面推進船舶與港口污染防治。強化船舶污染源頭管理,優化船舶運力結構,依法強制報廢超過使用年限的船舶,加快淘汰老舊落后船舶,引導船舶大型化和企業規?;?、集約化發展。加強新造及現有內河船舶管理,新造不達標船舶禁止進入運輸市場,強化船用燃油監督檢測,大力推動靠港船舶使用岸電,推廣使用電能、LNG等新能源清潔能源船舶和港口車輛、機械。建立完善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設施體系,深化聯合監管。提升船舶污染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加強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強化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3.全面推動綜合功能服務站建設。推進交通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低交通用能成本,保障能源安全,優化能源消費結構。通過與高速公路投資建設單位合作,推動土地招拍掛、存量用地合作、集體建設用地租賃、收購、租賃存量站點等多種方式加快建設綜合功能服務站。優化供能業態配置,探索開展氫燃料電池汽車應用。建立智慧化信息管理系統,優化項目審批、建設、驗收流程,推廣不下車支付工具,推動零售管理、庫存管理、物流采購管理等一體化智能管理。 ▋預期成果 通過1—2年時間,全省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車、出租車中清潔能源車比例達到80%以上,杭州、寧波、溫州、湖州(含德清)、紹興、金華主城區公交車、出租車中清潔能源車比例達到100%,建成330座超標排放定點維修治理站。 主要港口五類碼頭(集裝箱、客滾、郵輪、3000噸級以上客運和50000噸級以上干散貨)75%以上具備岸電供應能力,內河水上服務區和錨泊區泊位100%具備向船舶供應岸電能力,京杭運河水上服務區實現岸電設施“全覆蓋”。浙江省籍100—400總噸內河營運船舶生活污水收集率達到100%,生活污水合規處置率達到100%。營運船舶垃圾、油污水、生活污水基本實現應收盡收、達標排放。 建成700座綜合供能服務站,綜合供能智慧化信息系統全面運行,出臺綜合供能服務站建設管理辦法。 通過3—5年時間,全省主城區公交車、出租車中清潔能源車比例達到100%,建成500座超標排放定點維修治理站。主要港口五類碼頭(集裝箱、客滾、郵輪、3000噸級以上客運和50000噸級以上干散貨)100%具備岸電供應能力,相應五類船舶受電設施覆蓋率大幅提升,實現岸電常態化使用。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船舶數量大幅增加。內河全面落實船舶污染物電子單證流轉和“排放、監管、處理”智能化管控。建成1000座綜合供能服務站,綜合供能智慧化信息系統全面推廣應用。